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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举办“做城市主人,披露不文明行为”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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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宽城满族自治县电视台 宽城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宽城满族自治县住建局 宽城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 关于在全县举办“做城市主人,披露不文明行为” 图片影像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投入前所未有,县城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兴建的大桥汉白玉护栏、公厕、停车场收费厅、公用健身器材、公交站牌、公园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却时常遭人破坏,严重影响了我县整体形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管理,推进文明宽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动员和鼓励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人,创建文明城,促进公共文明新风的形成和发展,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联合举办“做城市主人,披露不文明行为”图片、影像有奖征集活动,并在电视台设立“曝光台”,采取图片、视频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面向广大市民征集城市不文明图片、影像。 2、征集内容: 本次图片、影像征集活动,内容包括破坏市容环境、违反交通法规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如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向车窗外抛洒,乱贴、乱画小广告,乱发广告纸、向垃圾桶倾倒液体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向下水道排餐厨垃圾、乱泼脏水、随地大小便、占道经营、占道买卖、小喇叭叫卖、私自依道搭建、依树搭建、破坏花草树木、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散装货物车辆不密封飘洒、泄露、施工车辆出场带泥上路等破坏公用设施、影响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不文明行为。 3、征集要求:本次征集活动一律采取图片或影像等形式进行。广大市民拿起你手中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DV,就可“立此存照”,在县内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稿件要求角度要新,视觉效果要好,冲击力要强,教育意义要大,禁止对图片、影像作任何后期处理,不可数码合成。个人不限投稿数量。 4、投稿方式: 城市不文明图片、影像可直接传至邮箱或电话联系: 县委宣传部邮箱:kcwmb6862113@163.com,电话:6862104 县城管局邮箱:kcchengguan@163.com, 电话:6633900 县电视台邮箱:kcdst-2006@163.com, 电话:6632231 来搞请注明以下内容:拍摄人姓名、联系方式,图片、影像标题及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如:9月2日摄于世纪桥桥上,尽量具体)。主办单位将对作品提供者的身份保密。 5、稿费设置: 主办单位将根据图片、影像的拍摄质量及其代表性,择优采用,图片或影像一经采用,主办单位给予作者一次性稿酬,每件作品50元-300元。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踊跃投稿。 6、其他说明: 凡征集到的城市不文明图片、影像将用于城市管理公益事业宣传,如在县电视台曝光;在县城广场集中展出,编印图书等等,主办方不另付报酬。同时请作者应自行处理好肖像权和著作权关系,若发生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城市不文明图片、影像在用于公开宣传活动时,均不署作者姓名。 2012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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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kcwmw 责任编辑:kcwm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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