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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全县开展文明小城镇(村)创建评选活动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22 | ||
宽城在全县开展文明小城镇(村)创建评选活动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农民素质,全力打造文明宽城。近日,宽城满族自治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小城镇(村)创建评选活动。
一是明确创建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宽城的实施方案》中创建“文明宽城”先进评选办法创建。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道德建设形式多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社会服务优质规范、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秩序安定、乡村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基层民主健全有效、村镇经济发展壮大、志愿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共10方面内容。
二是严把评选程序。文明小城镇(村)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2012年底将组织首届评选活动,评选文明小城镇3个,文明村10个。由各乡镇(村)对照文明小城镇(村)的评选细则进行自查,向县文明办提出申请,填写文明小城镇(村)申报推荐表。县文明办按照文明小城镇(村)评选标准和文明小城镇(村)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打分排名,经纪检、综治、计生、防范办等单位审核后,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进行命名表彰。
三是强化后期管理。文明小城镇(村)实行届期制,两年一届,动态管理,县文明办通过加强对文明小城镇(村)的日常指导督查,对在届期中群众反映较大,且整改不力或严重滑坡的,县文明办将给以通报、摘牌,以增强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实效性,切实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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