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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作者:kcwmw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28    

宽创通〔20202

 

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20年413

 

 

 

 

 

 

 

 

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全面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民动员奋战100天,在全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创四建”工作部署,为全面做好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各项工作,对照《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九大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集中开展社区小区功能设施、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城乡环境、窗口行业等10项攻坚行动,全力解决影响我县创城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全民战“疫”的干劲、全民创城的氛围、决战决胜的信心,强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大改善、城市环境秩序大整治、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

二、工作目标

4月10日—20日,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化管理;420日—5月底全面推进;7月底全面完成。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三、重点攻坚任务

(一)完善社区小区功能设施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苏艳华

责任单位:宽城镇、住建局、民政局、街道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60%7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充实街道、社区创城队伍力量,加强指导帮扶力度,完善社区小区基础设施,重点解决社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秩序混乱的问题。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解决基础设施差,环境脏乱,管理无序的问题。

2.修缮社区小区范围内坑洼破损路面,确保路面硬化平整。

3.全面推进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增设分类垃圾箱(桶),规范垃圾桶摆放、保持垃圾桶整洁、垃圾及时清运,无积攒现象。

4.清除并治理社区小区小广告、“牛皮癣”,重点清理积存生活和建筑垃圾。

5.治理社区小区楼道卫生脏乱差、通道堵塞等问题,修补破损墙面、玻璃、照明灯等设施,增加文化文明创建元素。

6.完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制度,配齐设施设备,按时开放正常运行。

7.健全完善社区小区消防、物防、人防、技防设施,按时检修维修,完善消防标识,确保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8.规范社区小区各类标识、指示牌、职能制度,整治更新破损过时广告、牌匾,在显著位置显示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

9.合理施划社区小区停车泊位,治理车辆随意停放。

10.规范社区小区居民养犬行为,治理市民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等不文明行为。

11.治理清理社区小区乱停乱放和丢弃废旧自行车,治理随意圈占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完成标准: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居民公约;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人员、标识、制度、项目、设备、记录;公益广告每隔20米可见,无破损、过期;有23处以上精神文明创建橱窗、展板等内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洁有序,道路、路沿石无明显破损;楼道墙面、玻璃、照明灯完好;无遛狗不牵绳、地上无宠物粪便;文体活动设施无损坏,正常使用,有体育活动点示意图;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桶完好无损、干净整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施划停车泊位,车辆有序停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开放,公示开放时间,无挪用侵占,各文化活动室有制度、记录、器材,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好。

(二)整治交通秩序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李满顺

责任单位:宽城镇、住建局(城管)、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7月底全面整治到位,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大力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加大“管”与“罚”力度,重点整治主要交通路口秩序混乱,违反交通规则,市民反映强烈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景区景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等部位无序停车现象。

1.整治交通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和行人随意穿行等违法现象。

2.在主城区各交通路口增设违法电子抓拍、违法曝光显示屏等设施,规范交通标线,提高可视度。

3.重点治理医院、酒店、超市、社区、学校以及主要交通路口等区域出租车聚集乱停、大声喧哗、招揽乘客等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秩序和城市形象的问题。

4.治理车辆随意停放,规范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景点公园、学校医院、集贸市场、交通场站、城乡结合部等地点停车泊位的施划。

5.重点治理上、放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问题。

6.完善机制,保持主、次干道隔离带护栏干净整洁,及时清洁、更换污浊破损护栏。

完成标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混行现象;行人、非机动车按规定横过马路,不乱穿马路,行人不翻越隔离护栏;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无车窗抛物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清晰、规范,正常使用;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合理施划停车泊位,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出租车文明驾驶,主动提供发票,不占道揽客、拼车拒载。

(三)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白景军、李满顺

责任单位:宽城镇、住建局(城管)、发改局(商务)、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40%7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规范建成区内现有集贸市场管理,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解决监管部门对集贸市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增设公共厕所等便民配套设施,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市场内气味刺鼻难闻等问题。

2.健全集贸市场诚信经营评选机制,设立诚信经营户标识和诚信红黑榜。

3.全面推进集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增设分类垃圾箱(桶),规范垃圾桶摆放、保证垃圾桶整洁、垃圾及时清运,无积攒现象。

4.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治理商户店外、摊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5.健全完善集贸市场消防、物防、人防、技防设施,按时检测维修,完善消防标识,确保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6.丰富集贸市场公益广告种类和数量,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刊播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及时更换错误、过期、陈旧、破损,样式与环境不协调的公益广告。

7.治理集贸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货物随处堆放等现象。

8.设立集贸市场志愿服务站,建立专人值守制度,完善志愿服务器材。

完成标准: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诚信宣传等公益广告每隔20米可见;有诚信经营户评选制度并设立诚信经营户标识;商户、摊位亮证经营,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投放;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散发张贴小广告现象;公共卫生间无异味、烟蒂、杂物、积便,有无障碍通道,有无障碍专用卫生间并设置坐便器和扶手;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人员、标识、制度、项目、设备、记录;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四)整治非法小广告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苏艳华、白景军、李满顺

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旅文广电局、宽城镇、街道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完成40%7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清理建成区、小区、背街小巷及路面、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治理印刷行业违规印制小广告行为,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印制、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

完成标准: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贩小广告、假证、非法印刷品等违法行为;切断传播途径,严格管控小广告电话号码;开展长期整治,全面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对道路两侧小广告治理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原则,对建成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按照“门前五包”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打击行车道散发小广告行为,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采取疏堵结合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在街头广场、绿地、交通枢纽和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地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集中管理等。

(五)治理不文明养犬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苏艳华、白景军、李满顺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教体局、发改局(商务)、旅文广电局、园林局、宽城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全部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重点治理建成区、居民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流浪犬无人管、携犬随便进入公共场所等四种不文明养犬问题。

完成标准:出台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携犬外出不拴绳等违规遛犬行为;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商业街道、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宠物犬随意大小便,且携犬者不及时清理等问题;整治流浪犬无人管理等问题;整治携犬随意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等不文明行为。

(六)清理电线网线飘线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  猛、刘长清

责任单位:财政局、宽城镇、街道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广通公司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50%7月底前达标

攻坚重点:重点清理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部位通信、电力、有线电视等企业所属弱电网线凌乱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标准: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供电等部门对建成区小区、背街小巷的空中乱架管线进行排查、梳理;清除废弃电线杆和线缆,清理私拉乱扯线路,规范整理正在使用线缆。

(七)公厕改造提升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

责任单位:宽城镇、街道办、住建局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40%7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坚持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重点解决建成区主次干道公厕数量不足,推进城乡结合部旱厕改建提升,消除旱厕。整改日常保洁不及时,有异味,玻璃、墙面污损,厕内吸烟等现象,完善健全无障碍设施。

完成标准:建成区内主次干道每隔500米有一个公厕,每隔300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公厕入口设有无障碍通行缓坡、残疾人专用设施,并有标识;公厕内环境卫生整洁,无异味、无杂物、无积便、无烟头,墙面、玻璃无污损;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无障碍专用卫生间并设置坐便器和扶手。

(八)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刘长清、赵刚

责任单位:宽城镇、街道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完成60%7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续坚持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加强城区周边和乡镇村环境卫生秩序,重点治理路面破损,道路坑洼不平、私搭乱建、柴草乱堆、摊位乱摆、污水乱排、烟蒂乱扔、随地吐痰,公厕不卫生、墙体不整洁、车辆乱停放、广告乱张贴、垃圾清运不及时,临街店铺店外经营、沿街摆摊设点等现象。

完成标准:严格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宽城满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治理处罚力度,达到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破损路面、污水水坑,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箱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清运及时无积攒;车辆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等现象;公共卫生间干净整洁,有禁烟标识,无异味、无杂物、无积便、无烟头,墙面、玻璃无污损,至少有一个蹲便器或坐便器设置残疾人专用扶手等设施。

(九)提质提效文明服务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杨瑞欣

责任单位:全县各行业窗口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前建章立制,开展行业创建活动,落实责任,7月底前全面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治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窗口单位服务环境差、服务态度差、文明服务差等问题,重点整治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车站、医院、派出所、银行网点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不文明现象,提升旅游城市文明服务形象。

完成标准:在全县行政审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医疗、车站、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供电、燃气、供热、自来水、邮政、电信、银行、宾馆、商业零售等服务行业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重点开展“三比三看”,落实宽城“办事一次成”,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宽城人”大培训活动,从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貌待客等具体小事和服务细节抓起,解决窗口行业服务人员态度生硬、效率不高,执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建立投诉机制,规范投诉流程,使窗口单位广大员工在语言、仪表、行为、服务环境等方面达到规范标准,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展示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十)提升市民素质,开展志愿服务攻坚行动

牵头领导:杨瑞欣

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

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持续巩固提升

攻坚重点:加强充实创城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登记注册、服务记录、褒奖激励等机制。围绕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扶危济困、敬老救孤、精神文化扶贫、文明交通、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方面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文艺、社区、职工、青年、巾帼等各级各类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宣传创城知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创城活动。

完成标准: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全民化,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完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村)、学校、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民营组织的志愿服务资源丰富,打造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宽城人”“志愿服务,全民参与”等活动,培树我县志愿服务品牌,提高志愿服务在创城工作中的覆盖面、参与率,使志愿者成为提升城市文明的强大生力军。

四、强化部署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是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牵头县领导所在的创城专项工作部要对分管责任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按照“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方式,督导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专人专班,制定细化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县督考办、县创城办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各创城专项工作部要结合各自分工,调度督导相关部门完成任务,向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所属单位进行自查和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诿、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采取新闻媒体曝光、取消文明单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等形式追究相关责任。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有深度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全体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面。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丰硕成果,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要加大舆论监督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引导市民自觉监督和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

 

 

 

 

 

宽城满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2020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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