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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23 | |||||||||||||||||||||||||||||||||||||||||||||||||||||||||||||||||||||||||||||||||||||||||||||||||||||||||||||||
宽文明〔2018〕2号 宽城满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善行宽城”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最美宽城人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身到“崇文尚慧、敬德行善、爱美求真、宽和诚信、创新开放”社会新风尚的践履活动中来,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高扬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新风尚旗帜,大力弘扬真善美慧,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魅力宽城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评选推荐条件和标准 评选推荐“最美宽城人”的基本条件:一是在宽城学习、生活、工作及典型事迹发生在宽城的人员;二是典型事迹发生在外地的宽城籍人员;三是典型事迹产生的时间或社会影响力在近两年内。 评选推荐“最美宽城人”的基本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在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奉献、创新创业、服务家乡等方面表现突出、影响广泛深远的先进人物。已经当选全国、省、市、县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的和省级及以上重大典型的不作推荐人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孝老爱亲:坚持孝德为先,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在践行家庭美德方面树立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2.助人为乐:以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捐资助学、服务公共,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见义勇为: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线索,为侦破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4.诚实守信:在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为利益所动,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5.爱岗奉献: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 6.创新创业:在大胆探索、高效干事、推出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经济社会效果好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方面,在敢闯敢试、领先业界、壮大事业、共同致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 7.服务家乡:在外事业有成,不忘故土,饮水思源,用其学识专长、创业经验支持家乡发展,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的人士。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最美宽城人”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有: 主任:董巧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李晓华 县委办副主任 许宝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鸿雁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李长松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周景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树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宝东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德来 县直机关党委书记 赵俊阁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韩书艳 县妇联主席 刘英俊 团县委书记 刘 啸 县财政局局长 史振国 县教育局局长 冯立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凤卫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永利 县卫计局局长 刘春鹏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孟旭东 县国税局局长 姜平夫 县地税局局长 杨富友 县人民银行行长 王久荣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各乡镇党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县”最美宽城人“评选推荐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组委会工作安排和服务联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明办主任周景荣同志兼任。 四、活动安排 1.基层评选(3月10日—4月20日)。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具体实际制定本单位“最美(乡镇、单位名称)人”评选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乡镇、本单位“最美(乡镇、单位名称)人”评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严格按照方案评选标准、评选步骤、评选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先进人物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为本乡镇、本单位“最美(乡镇、单位名称)人”,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命名表彰。 2.择优推荐(4月25日—7月15日)。经一定程序择优推荐本乡镇、本单位参加全县“最美宽城人”评选候选人。 3.县级评选(7月25日—11月30日)。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最美宽城人”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核对材料真实性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选定正式候选人,对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展播、公示。最后在全县范围内通过《今日宽城》进行公众投票(具体投票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按照群众投票多少,报请县组委会研究,最终确定“最美宽城人”。 4.命名表彰(12月1日—12月30日)。以县文明委名义对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进行命名表彰,并适时举办全县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颁奖典礼。 五、推荐程序 1.资格审查。各乡镇、各单位要对参加县、乡镇(单位)两级评选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应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意见;“服务家乡”候选人由各乡镇、各单位推荐,报请县组委会研究确定。 2.集中公示。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推荐参加全县“最美宽城人”评选活动的人选,上报前在本单位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审定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按类别填写《宽城满族自治县“最美宽城人”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表格附后(此表可登陆邮箱:kcwmb6862113@163.com自行下载,密码:6862113113),每人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工作照2张。所有文字材料一律打印,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推荐表要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各乡镇、各单位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及照片报县文明办,同时将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县文明办邮箱:kcwmb6862113@163.com。联系电话:7572965。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最美宽城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步骤和程序按时完成本单位评选活动和“最美宽城人”推荐工作。把评选和推荐过程变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良好单位风气和社会风尚的过程,变成全县上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弘扬正能量、齐心谋发展的过程。 2.自下而上,重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真正把那些道德品质好、表现突出、社会公认、影响力大的基层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氛围,通过村(所)评、乡镇(部门)评、县评等逐层评选,引导教育群众了解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推动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推进全县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将学习宣传“最美宽城人”贯穿于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通过开辟专栏、专刊、专题,集中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使“最美宽城人”感人事迹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宽城人”评选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学习、崇尚、争当“最美宽城人”的社会风尚。 附件:宽城满族自治县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推荐评审表 宽城满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4日 宽城满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4日印发 附 宽城满族自治县2018年度“最美宽城人”推荐评审表 申报类别:
(此表可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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