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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 ||||||||||||||||||||||||||||||||||||||||||||||||||||||||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8-11 | ||||||||||||||||||||||||||||||||||||||||||||||||||||||||
关于开展“善行宽城·美在我家--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全国妇联、省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五好文明家庭建设,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在全县组织开展“善行宽城·美在我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 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 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 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善行宽城·美在我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大力倡导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0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宽城满族自治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1、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寻找和展示活动。基层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主阵地作用,做到两个必须:寻找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必须活动起来。基层妇联要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善行宽城·美在我家—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展示窗、张贴画等,把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明明白白告诉妇女和家庭;要在“妇女之家”举办家庭道德文明故事会、文明家风交流会、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吸引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互评互议、共同分享;广大妇女和家庭要自觉参与“寻找”活动,积极征集家庭优良家风、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在参与中感悟家庭美德内涵,陶冶情操,提升境界。 2、充分运用媒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要主动与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联手,集中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向县妇联、县电视台、今日宽城等媒体提供线索, 协助记者深入基层, 发掘、采访、报道“最美家庭”。 3、搭建平台,积极展示“最美家庭”风采。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通过层层择优推选, 在当地媒体、报纸上晒出本地“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风、“最美家庭”照片等,展示“最美家庭”的风采。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充分做好发动工作, 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发动群众投票。在城乡“ 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 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 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 2、精心组织。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活动具体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县妇联将向市妇联、市相关媒体报送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宣传“最美家庭”事迹。 3、搞好结合。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将此项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平安建设巾帼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我爱我家·美丽乡村”、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活动互相融合,互相推动。 4、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城区街道)妇联各推荐1户候选家庭, 于 注: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最美家庭”推荐表 主题词: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通知 宽城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 (共印80份) 附件: “最美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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