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
领域 |
项目 |
惩戒办法 |
落实单位 |
A.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
A01.党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责任意识不强,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滑坡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停止资格1年,其他县级市、建制县当年测评成绩罚1-5分。 |
县文明办 |
B.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
B02.党委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停止资格1年,其他县级市、建制县当年测评成绩罚5分。 |
县纪委监委 |
B03.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3人以上(含3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纪委监委 |
B04.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2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纪委监委 |
B05.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1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1分。 |
县纪委监委 |
C.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
C06.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人社局 |
C.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
C07.发生侵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公安局 |
C08.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注:①《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适用于河北省全部县级市、建制县。②“惩戒办法”中的罚分措施,是指从当年测评(复检)成绩中另外罚扣相应分数。③《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37条,在年度测评(复检)前,由省文明办征求省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后发各市,由县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报。 |
D.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
D09.县级政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人民法院 |
D10.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D11.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或市场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D12.存在集中性、区域性、普遍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单位和人员的市场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金融办 人民银行 |
D13.发生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或存在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公安局 |
E.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
E14.因党委政府处置不当,发生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停止资格1年,其他县和县级市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
E15.发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盗窃盗掘文物案件和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情况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旅文广电局 |
F.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F16.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本轮创建周期综合成绩低于85分 |
取消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参评资格。 |
县教体局
县文明办 |
G.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G17.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应急局 |
G18.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G19.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公安局 |
G20.发生影响恶劣或大面积的涉黄涉赌案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公安局 |
G21.被纳入国家禁毒委员会重点整治地区,或被省禁毒委员会评定为省级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通报警示地区 |
被纳入国家禁毒委员会重点整治地区,或被省禁毒委员会评定为省级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被省禁毒委员会评定为通报警示地区,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1分。 |
县公安局 |
G.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G22.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公安局 县信访局 |
G23.发生影响恶劣的非法传销案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公安局 |
G24.发生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或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网络犯罪窝点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2分。 |
县网信办 县公安局 |
H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
H25.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
年度测评(复检)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I.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
I26.在半年、年度测评(复检)暗访中,市民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低于75% |
测评(复检)时发生的,测评(复检)成绩罚5分。 |
县文明办 |
I27.在测评(复检)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 |
测评(复检)时发生的,视情节轻重停止资格或测评(复检)成绩罚1-5分。 |
县文明办 |
I28.在测评(复检)暗访中,脏乱差问题严重 |
测评(复检)时发生的,视情节轻重停止资格或测评(复检)成绩罚1-5分。 |
县住建局 |
I29.在测评(复检)暗访中,干扰其他市(县、区)测评工作 |
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3分。 |
县文明办 |
I30.搞“运动式”、“一阵风”创建,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
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5分。 |
县文明办 |
I31.搞“迎检突击”,跟踪测评人员,干扰测评工作,引发负面社会舆论 |
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5分。 |
县文明办 |
I.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
I32.野蛮暴力执法,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
当年测评(复检)成绩罚5分。 |
县住建局 |
I33.半年、年度测评(复检)成绩排名位列县、县级市序列后20%的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给予通报或“黄牌”警示。 |
县文明办 |
I34.最近一次受到“黄牌”警示,且半年、年度测评(复检)成绩排名位列县、县级市序列后20%的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给予“红牌”警告,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
县文明办 |
I35.最近一次受到“红牌”警告,且半年、年度测评(复检)成绩排名位列县、县级市序列后20%的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停止资格1年。 |
县文明办 |
I36.连续两个年度测评(复检)成绩排名在县、县级市序列排名靠后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其他县、县级市取消参评资格。 |
县文明办 |
I37.在停止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资格期间,创建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社会舆论批评较为集中,群众意见较大,或再次发生需停止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资格的重大问题 |
河北省文明县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 |
县文明办 |